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

身份與權力

年輕人到辦公室來發牢騷,我讓她自個兒念了念。
之後,我問她道:「那你有沒有選擇?可以不要當糾察員嗎?」
她支吾了一下:「是可以啦。。。只是我都做那麼久了。」
「所以。。。?」
「我只是覺得我們糾察員為什麼不能跟同班同學一樣享有自由的權力?」
「那你就不要當糾察員,當平民老百姓就好了!」
我很認真的告訴她:
「同學,這就叫做『身份』;
當「身份」賦於你一些權利的時候,
也自然會從你身上剝奪另一些權利的。」
我這是語重心長,但也是我心裡最想對年輕人說的話。
現代年輕人常常抱著「只要我高興,有什麼不可以」的態度在過日子。
我告訴他們,那是「廣告詞」,不要當真。
活在人世間哪能隨你高興怎樣就怎樣。
所謂人世間,就是在世的人與在世的人如何在這空間於同一時間共存共活。
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身份,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身份負責。
律師再好辯,也不得隨便說話;
老師的身份賦於他教育學生的責任,
有權力引導犯過的學生,但也嚴格規範了他的外在行為。
醫師有權力在病人身上動刀,
但醫生絕不可以為所欲為,在不該動刀的病人身上動刀,
否則就會違反醫師倫理,甚至觸法、犯法。
糾察員不也像校園警察嗎?
你覺得警察有什麼自由?什麼不自由?

年輕人聽了似懂非懂,
問我為什麼學校要有那麼多規矩?
我跟她說,我也曾經是「叛逆的好孩子」。
說叛逆,是因為不一定大人說的算,
說是好孩子,是因為我不會跟大環境作對抗。
我總是用我自己的方法,讓自己在規範中不痛苦。
現在回想,那也是創意不是嗎?

年輕人聽後,皺著眉頭說:「這是什麼創意?」
「創意如果是為所欲為,那只能說是自己玩高興的;
真正的創意,應該是能夠在別人的規範中,
作自己喜歡,別人也高興的事。
像建築師,也必須先瞭解客戶的需要,
依客戶的「規範」,如果說具體需要是規範的話,
以個人創意來滿足客戶的需求啊。」
這一次她好像有所感覺了,
自己總結我們之間的對話:
「有形的規範,無形的創意。」
高興的帶著自己發明的創意台詞離開。

明天她會不會再進來發牢騷,
我還真不知道。
作父母、師長的,我們就是要認識:這就是現代年輕人!
「半生不熟的心智,雜染混濁的觀念
自我中心的人際,可雕可塑的性情。」

沒有留言: